离婚民事起诉状‖达州离婚律师原创
来源:达州律师 作者:达州律师 时间:2023-03-10
离婚民事起诉状‖达州离婚律师原创
民事起诉状
原告:张某某,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4292119XXXX,住安徽省池州市XX县XX镇XX村XX组XX号,联系电话:18XXX
被告:范某某,女,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1302919XXXX,住四川省大竹县XX乡XX村XX组,联系电话: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
2、依法判决婚生子张某某和婚生女张某某1随原告生
活,被告按月各支付俩婚生子女生活费用1000元,直至独立生活为止,期间的教育及医疗费用各承担一半。
事实和理由:
2010年左右原被告双方在网络相识恋爱,2011年12月4日被告范某某生育一子,取名张某某。2016年2月19日原被告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18年11月3日被告范某某生育一女,取名张某某1。达州市律师 达州离婚律师 达州婚姻律师 达州律师事务所 达州律师
婚前原被告双方缺乏了解,结婚后双方性格不合,常因生活琐事吵架,夫妻之间没有共同语言,彼此缺乏沟通交流,原被告因感情和不合,从2021年2月分居至今,分居期间原告于2022年8月向贵院起诉离婚,贵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原被告继续分居至今,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综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依法支持诉讼请求。
此致
大竹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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