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随意出借银行卡,可能涉嫌犯罪‖达州市律师
来源:达州市律师 作者:达州市律师 时间:2023-12-07
警惕!随意出借银行卡,可能涉嫌犯罪‖达州市律师
生活中,你的银行卡、手机卡有没有借给别人?出借自己的实名制手机卡、银行卡或者身份证,轻轻松松赚取成千乃至上万元,你心动吗?
停!先收起你蠢蠢欲动的心,听法官讲个故事!
张三以做生意为由,带领李四分别在不同银行办理了多张银行卡,并绑定实名制新手机号。事成后,张三支付给李四三千多元的报酬。
然后李四将手机卡、银行卡一并借给张三使用。虽然,李四得知张三通过他的银行卡有大量资金往来交易,交易对象并不固定,而且即入即转,交易流水很不正常,但是考虑到自己并没有参与张三的任何生意,而自己没有任何经济损失,所以没再过问。
直到公安民警找上门来,将李四带走做调查,他才明白: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涉嫌犯罪!
在此,法官郑重提醒:随意出借(出售)个人物品,尤其是实名制的手机卡、银行卡等用于他人进行资金往来交易,很可能涉嫌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带来牢狱之灾。达州律师 达州律师事务所 达州离婚律师 达州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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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其中,最为常见的,就是明知他人实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行为的情形。而支付结算,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提供支付结算必须要用到的“两卡”即手机卡、银行卡。
自2020年10月10日起,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贩卖“两卡”违法犯罪的“断卡”专项行动,就是要从重要环节入手,严厉打击非法开办贩卖手机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从而达到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多发态势的目的。
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手机卡、银行卡,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一旦不用要及时注销,万万不可随意丢弃。更要提高警惕、擦亮眼睛,莫要贪小便宜吃大亏,将手机卡、银行卡随意出借、出售给他人使用,否则,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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