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律师发表遗产分配协议书原创
来源:达州律师 作者:达州律师 时间:2023-05-08
达州市律师发表遗产分配协议书原创
甲方:王某某1,男,汉族,出生于 年 月 日,身份证号 ,住四川省达州市
乙方:王某某2,女,汉族,出生于 年 月 日,身份证号 ,住四川省达州市
丙方:王某某3,女,汉族,出生于 年 月 日,身份证号 ,住四川省达州市
鉴于甲、乙、丙三方系同胞兄弟姊妹,甲乙丙三方父母的房屋位于万源市太平镇古马儿社区地段,该房屋被万源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征收,并签订了编号为2017(长改)综字第192号、2017(长改)综字第193号《万源市长青路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现甲乙丙三方就拆迁置换的房屋分割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位于万源市太平镇古马儿社区“领地中心”楼盘中B栋XX单元XX层XX号的房屋归丙方王某某3所有,该套房屋甲、乙方放弃分割。
二、位于万源市太平镇古马儿社区“领地中心”楼盘B栋XX层XXX号房屋归乙方王某某2所有,该套房屋甲、丙方放弃分割。达州律师 达州市律师 达州离婚律师 达州合同律师 达州律师事务所
三、位于万源市太平镇古马儿社区“领地中心”楼盘XX栋XX层XXX号房屋和万源市太平镇古马儿社区“领地中心”楼盘B栋XX层XX号房屋均归甲方所有,该房屋乙、丙方放弃分割(指第三条中的房屋,乙、丙方放弃分割)。
四、本协议系甲、乙、丙三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甲、乙、丙三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