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怎么办理||达州市律师
来源:达州市律师 作者:达州市律师 时间:2023-07-15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怎么办理||达州市律师
导读: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出现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的,劳动仲裁机构受理案件后,应该受理案件,符合仲裁条件的,应该开庭审理。
一、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怎么办理
劳动仲裁不受理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温馨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达州市律师 达州律师 达州市律师事务所
二、哪些情况不在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
1.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参加工作时间认定、出生年龄确认、工龄折算、特殊工种认定、退休审批、退休基本养老保险或者退休金待遇等发生的纠纷。 达州市刑事律师 达州离婚律师 达州工伤律师
3.在校学生勤工俭学、参加生产性实习见习与所在单位发生的纠纷。 达州交通事故律师 达州合同纠纷律师 达州法律免费咨询律师
4.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改革引发的职工下岗、经济补偿金、下岗生活费、劳动关系确认、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整体拖欠工资及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等纠纷。
5.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补办人事档案的。
6.劳动者仅请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7.其他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
三、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首先申诉人应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当事人按仲裁委员会提供的《申诉书》填写一式二份,附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证据材料;申诉人系用人单位的,应附营业执照有效影印件。上述提交的材料系复印件的应带原件核对。
2.受理。自当事人提交符合填写要求的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仲裁委员会将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通知当事人。
3.委托。当事人可以委托不超过二名的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4.举证。劳动争议案件一般由申诉人提供证据;因用人单位应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提供证据。
5.审理。双方当事人应按仲裁庭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参加庭审活动。申诉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按撤诉处理;被诉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仲裁庭可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
6.调解。仲裁员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的,仲裁庭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在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7.裁决。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8.结案。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一般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如案情比较复杂的,经批准最多可延长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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