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8183-8374
律师简介更多>>

凌灿伟(法律咨询电话:15881838374),中共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家事和涉外委员会委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会员,法律快车、华律网、找法网等大型律师门户网站特邀律师,本人知识面广,善于雄辩,思维敏捷,善于抓住案件的焦点,准确的分析法律关系,从而达到胜诉,使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且具有较强...【详细介绍】

您的位置:大竹县律师网 > 律师文集 > 正文

达州律师凌灿伟发表的民事起诉状

来源:大竹县律师网  作者:达州律师  时间:2021-10-30

达州律师凌灿伟发表的民事起诉状

原告:周某,男,汉族,出生于19XX年3月7日,身份证号码51302919XXXXX,住四川省大竹县高穴镇XX村2组,联系电话:

被告:练XX,男,汉族,出生于19XX年7月5日,住四川省大竹县川主乡XX村4组70号,身份证号码513029198XXXX53,联系电话: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被告XX偿还原告周XX借款15000元,大写:    元,并从2020年1月1日起至还清时止,按照年利率12%计算利息,由被告支付给原告。达州市律师  达州律师  达州市合同律师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原告系饲料经营者,在大竹县高穴镇街道开了一家门市,主要负责销售饲料,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被告在原告处购买饲料,共计    元, 2016年10月8日被告将饲料款  元作为借款,向原告出具了一份借条,因原告需要资金,多次催促俩被告偿还借款,俩被告一直未偿还。

综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利,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依法支持其诉讼请求。

此致

大竹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大竹县律师网

QQ在线

在线咨询

158-8183-8374

添加微信

凌灿伟律师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