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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灿伟(法律咨询电话:15881838374),中共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家事和涉外委员会委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会员,法律快车、华律网、找法网等大型律师门户网站特邀律师,本人知识面广,善于雄辩,思维敏捷,善于抓住案件的焦点,准确的分析法律关系,从而达到胜诉,使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且具有较强...【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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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交通事故律师律师凌灿伟转载山东省高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

来源:大竹县律师网  作者:达州律师  时间:2021-03-06

达州律师凌灿伟转载山东省高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意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 一试点的通知》,为确保我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各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制定本意见。达州律师   达州市律师

一、 在民事诉讼中,对各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含海事案件),不再区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统一按照 城镇居民赔偿标准计算相关项目赔偿数额。

二、对于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按照山东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对于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山东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    性支出”计算。

三、对于我省法院管辖的各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均适 用本意见。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意见施行后未审结的一审、 二审案件,适用本意见;本意见施行前已经终审的案件,以及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再审案件,不适用本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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