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律师行政案件申请再审须知
来源:大竹县律师网 作者:达州律师 时间:2021-04-07
达州市律师行政案件申请再审须知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在法定期限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再审。
一、当事人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生效判决,裁定的执行。达州律师 达州离婚律师
二、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赔偿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2年内申请再审。
三、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再审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四、 再审申请书应当载明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基本情况。自然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二)原审法院名称,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名称及案号;
(三)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有多项事由的,应逐项列明;
(四)具体的再审请求;
(五)申请再审所依据的具体的事实、理由;
(六)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名称;
(七)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及递交申请书的日期。
五、除提交再审申请书外,申请再审人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二)原生效行政判决书、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三)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四)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六、申请再审人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应使用A4型纸,并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上一篇:最后一页
下一篇:达州离婚律师发表的民事起诉状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