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律师凌灿伟发表的协议书5
来源:大竹县律师网 作者:达州律师 时间:2021-04-21
达州市律师凌灿伟发表的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系同学关系,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在
购买了一套房屋,房屋面积 ,合同编号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现就该房屋的归属权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位于 的房屋所有出资均系乙方,甲方未出资,具体为房屋总额
元,大写: 元,首付 元,每月按揭款 元,首付为乙方将 元,通过现金的方式交付给甲方。
二、位于位于 的房屋所有权归乙方,甲方只是名义上的所有权人。
三、甲方不享有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出租、抵押等相关权利。
四、乙方享有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出租、抵押等相关权利,甲方不得干涉。
五、乙方每月按时将上述房屋的按揭款足额存入甲方的银行账户,账号 ,甲方不得将乙方支付的按揭款用作其他用途,若甲方将按揭款作为其他用途,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
六、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上述房屋被法院查封、执行等,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赔偿金额为查封、执行时,同时期,同地段、同面积的房屋购买金额。
七、乙方以甲方的名义购买上述房屋,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则甲方必须退还乙方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并按照本协议的其他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达州律师 达州市律师
八、若甲方占有、使用、出租、抵押上述房屋,则甲方必须经过乙方同意,否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式为 1、若乙方占用、使用,则甲方按照同时期、同地段、同面积的房屋租金支付给乙方;2、若乙方私自出租、则甲方按照同时期、同地段、同面积的房屋租金支付给乙方 ;3、若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将房屋抵押给他人,则甲方支付乙方赔偿金
元 ,大写: 元。
九、待上述房屋的产权证登记在甲方名下时,甲方在一个月内将上述房屋抵押给乙方,办理抵押手续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上述房屋在能够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情况下,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将上述房屋的产权变更登记在乙方名下,甲方必须配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本协议系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无欺诈、胁迫、承认之危等,违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在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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