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律师凌灿伟发表的房屋买卖协议
来源:大竹律师 作者:大竹离婚律师 时间:2021-01-25
大竹县合同律师凌灿伟发表的房屋买卖协议
甲方:赖某某,女,汉族,出生19XX年XX月20日,身份证号码51300219XXX0249,户籍地四川省XX市太平镇窝子村2组
乙方:唐某某,男,汉族,出生于19XX年7月27日,身份证号码51302919XXX4155,户籍地址四川省XX县XX镇长征村1组
鉴于甲方系卖方,乙方系买方,甲方将自己按揭购买的位于大竹县白塔街道北城干道某某C区1幢21楼3号房屋出卖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订立以下条款:
一、出卖房屋的概况:
1、坐落:大竹县白塔街道北城干道某某C区1幢21楼3号;
2、房屋面积:100.17平方米;
3、产权情况:该房屋未交房(接房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设施情况:该房屋为清水房。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付款方式
1、房屋价格:
甲方所售房屋为按面积计价的原则,单价5720元,总价为人民币573000元,大写:伍拾柒万叁仟整;
2、付款方式:
甲方支付乙方房款的付款方式为,第一次在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已经支付了甲方 元,大写: 元,第二次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乙方支付甲方 元,剩余的金额
元,具体指银行未偿还的本金和利息,支付方式为乙方代为甲方偿还该房屋的银行按揭款,在本协议签订以后,乙方必须每月按时偿还银行的按揭款,视为乙方支付甲方的房款,具体为每月23日之前按照银行的按揭款金额偿还。
第三条、房屋交付
房屋交付时间以甲方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中约定的时间为准,具体以 开发有限公司通知交房时间为准,但在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将该房屋的合同及相关资料全部交给乙方,若交房时间迟于《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中约定的时间,违约金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的约定计算,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产权变更及费用的承担
1、甲方承诺甲方在取得该房屋的产权证后应及时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手续,具体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时间为:在甲方所出卖的房屋产权证登记在甲方名下两年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办理。
2、该房屋的产权证变更登记为甲方名字的所有税、费全部由甲方承担,由甲方名字变更为乙方名字的变更登记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3、在该房屋办理产权变更过程中,需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公证。
第五条、其他约定
1、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其他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如房屋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保证所出卖的房屋能够办理过户手续(即能够办理在乙方名下),甲方保证及时将该房屋产权办理在甲方名下,在办理甲方名下后,及时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
3、乙方必须每月按时缴纳该房屋的按揭款。
4、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所出卖房屋的接房手续和过户手续。
5、若甲方出卖给乙方的房屋的面积多余或少于本协议约定的面积,按照5720元/平方米计算,实行多退少补。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若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承诺条款,视为甲方违约,应依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
2、若甲方未协助乙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导致乙方无法取得产权证的,应依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
3、若乙方未按时偿还所出卖房屋的按揭款,导致甲方征信问题,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每逾期一次,按照每次1000元赔偿给甲方。
4、若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标准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并赔偿对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协议系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违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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