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律师凌灿伟发表的厂房租赁协议
来源:大竹县律师网 作者:大竹县律师 时间:2021-01-20
大竹县律师凌灿伟发表的厂房租赁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系出租方,乙方系承租方,甲方修建了一处位于大竹县乌木乡 的厂房,甲方自愿将该厂房出租给乙方,乙方自愿承租,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订立以下协议:
第一条:厂房位置、面积、租赁用途
1、租赁厂房位于:
2、面积:
3、租赁用途: 。
第二条:租金支付方式、费用、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如以后需要继续承租,双方协商。大竹律师 大竹县律师 大竹离婚律师
2、厂房租金标准及支付时间为: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租金为 元/年(每年租金按照每亩一千斤的产量,每斤粮食的价格按照该水稻当年当地大宗上市时均价折算现金,如水稻价格上涨,租金则相应上涨,如果水稻价格下跌,则租金相应的减少)。
(2)、支付时间为: 。
3、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前 三 个月,乙方应书面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若乙方未在期限内提出申请,则乙方就没有优先续租权。
4、在租赁期内,乙方可以直接用甲方的水电气,经营实际发生的电费、电费、气费等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租赁厂房的交付
甲乙双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办理租赁厂房交接手续。
第四条 甲方保证及责任
1、甲方保证对所出租的厂房,乙方有出租或代为出租或转租之权利,否则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若对厂房进行装修的,可以不经过甲方的同意。
第五条 乙方保证及责任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如期支付租金及其它根据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费用。
2、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厂房及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 (正常磨损除外)。在租赁期间负责租赁厂房的维修、管理事宜,并承担所有费用和责任。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尊重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以监督管理之名干涉乙方正常的合法经营活动;
2、在乙方正常经营、正常交纳租金、水、电等其他费用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不得干扰乙方正常经营,如造成乙方损失的则按损失赔偿。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不得利用厂房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4、乙方应自行办理与经营有关的财产及人身保险。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支付守约方3万元,并赔偿损失。
第九条:特别约定
1、甲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将租赁的厂房,销售给其他第三方或将租赁房屋抵押给第三方。
2、在租赁期满,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第十条:其它
1、本合同一式叁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上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