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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律师凌灿伟发表的退伙协议

来源:大竹县律师网  作者:大竹县律师  时间:2021-01-06

大竹律师凌灿伟发表的退伙协议

甲方:何某某,女,汉族,出生于19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51302919XXXX406X,住大竹县XXX乡XXX村2组

唐XX,男,汉族,身份证号码                             

乙方:付某某,男,汉族,出生于19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51302919XXX242197,住大竹县XX乡大阳村5组

何X1,女,汉族,出生于1994年11月5日,身份证号码51302919941105406X,住大竹县莲印乡两路村2组

鉴于甲乙双方系合伙当事人,甲乙双方合伙在大竹县竹阳镇竹阳东路23号C幢开了一家店,店名为XXX羊肉串(XX羊肉串),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有关规定,签订如下退伙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合伙经营的店名称为:店名为XX羊肉串(XXX羊肉串);地址分别为:竹县竹阳镇竹阳东路23号C幢开了一家店;大竹县律师   大竹律师  大竹律师事务所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同意以2019年11月27日为乙方退伙之日,自乙方退伙后即从2019年11月27日起店名为XX羊肉串(XX羊肉串)应归甲方所有,继续经营,店内的所有东西归甲方所有,XX羊肉串(XX羊肉串)的债权、债务及应缴税款,以及与经营有关一切事项均归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第三条:截止2019年11月27日(乙方退伙之日)结算办理完毕,乙方退伙之前店名为XX羊肉串(XX羊肉串)所生的利润、债权、债务及应缴税款,以及与经营有关一切事项,均归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经过甲乙双方认可的有关账目,双方承诺互无隐瞒并以此作为甲乙双方之间权利义务发生的依据。
  第四条:乙方退伙后,合伙事务的某些事项需要乙方予以协助完成的,乙方有义务予以配合。    

第五条:退伙日乙方实际应得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甲方分别向付某某、何XX分别支付5万元,交付方式为银行转账,付某某银行账号:623052095XXXXX73; 何X1银行账号:62305209500XXX。

第六条:本协议系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违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二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在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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