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小偷?谁欺骗了谁
来源:大竹县律师网 作者: 达州市大竹县律师 时间:2014-12-08
男主人发现家门反锁,叫门,门突然开了跑出一个男子
男主人的情人:他是小偷。情人的“情人”:……男主人:别跑!
争执中男主人用刀杀了“小偷”,这宗离奇凶案昨日在广州中院审理
男子黄某彰夜半来到情人的家,里头竟然冲出个男人!情人说,此男来偷东西还强奸了她。于是,黄某彰逮住这个“坏人”,打斗间将他杀了。谁知,警方查出,这“坏人”和情人早已认识。那么,情人为何撒谎?黄某彰当如何论罪?这桩离奇的杀人案昨日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开庭。
●怒男主人刀杀“小偷”
广西男子黄某彰今年三十多岁,他和女子王某,在广州白云区某地段经营着一家大排档。虽然未领证,但两人一直以夫妻身份示人,同居好几年还育有子女。
2013年11月8日晚,黄某彰和平常一样,和几个朋友在大排档喝酒。不知何时,王某独自离开回家。到了11时左右,黄某彰也回到家,发现门被反锁。他一阵敲门叫门后,房门突然打开,一个男人冲了出来……
黑灯瞎火,黄某彰看不清楚,只听到王某火速解释,这男子是来偷东西的,还强奸了她。黄某彰一把抓住男子,将他推回屋。两人打斗起来,黄某彰被掐脖,于是他拿起水果刀朝对方胸部刺去。男子受伤后逃走,倒卧在一楼大门口。
有群众指认,王某随后也追出一直陪伴在旁,有拨打电话求救、报警动作。医生到场后,受伤男子已经死亡。次日,黄某彰自首。
●辩是防卫没杀人故意
法庭上,黄某彰被指控的罪名是故意杀人,遇害男子名叫肖肖(化名)。昨日,黄某彰对指控事实表示认罪,但对罪名有意见,其认为绝无杀人故意,自己是正当防卫,或算过失。他比划着动作解释,因认定对方是坏人,还被掐住脖子情况下,才持刀反抗。
辩护律师则认为,黄某彰此前和肖肖并不认识,也无冤仇。见到屋里冒出一个男人,随后发生搏斗落败才持刀伤人,并没有杀人的主观故意。
公诉机关认为,此案并无证据证明肖肖是小偷。小偷一般不会反锁着房门偷东西,黄某彰如此断定他人为小偷,显然不符合常理。退一步讲,即便是小偷,此时肖肖已经要离开了,并没有实施伤害行为。黄某彰如此待人,没法论定为“正当防卫”。王某独自离开后,档口没关门,黄某彰就跟着回家,这个细节也存在疑点。
●疑情人“小偷”早认识
而案发后,警方对王某展开调查。王某交代,她和肖肖不认识,下班后被肖肖尾随、殴打、强奸。但当警方亮出通话记录,显示她与肖肖一直有联络。案发当晚,他们有四次通话记录,最后一次通话完毕后,王某离开档口回家。对此,王某沉默以对。
资料显示,肖肖曾有参与抢劫的前科,还被处劳教过,也曾吸毒被强制戒毒。其妻子称,因为害怕肖肖会吸毒,一直对他进行经济管制。案发当日,她与肖肖驾车从阳江到广州逛街,抵达白云后开了宾馆入住。晚上,肖肖说肚子饿,要了十元去吃夜宵,却一去不回。其妻子称,之前曾在案发一带生活多年,王某又曾贩毒过,两人有过联络,或早已认识。作为被害人家属,她提出了35万元的民事赔偿。
●奇一男二女“共过日子”
肖肖妻子的话可信度极高。证据显示,王某确实曾因贩卖海洛因被判刑半年;黄某彰也同样因贩毒被判刑。
庭审期间,黄某彰称王某为妻子,称两人“有15年感情”,一直没有领证不过是因为“性格不合”。去年7月,黄某彰与新认识的女子陈某领证结婚生子,为陈某在大排档附近租了一间屋。两个女人都知道彼此的存在,但一直相安无事。王某甚至坦言“不介意”,同意一起经营大排档。
对于这样的状态,黄某彰似乎觉得没有任何不妥。对于重婚罪,似乎也没有概念。他说,平时他下班会先去王某家待一会,然后回到陈某家居住。案发当晚,同是这样。
不过,陈某则称自己白天也要上班,对丈夫的事情不是很清楚,只知道店里有个王姓的女员工租住在大排档的宿舍。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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